从小他就沉浸在父辈对祖先的追忆中:一百八十年,或者一百五十年?反正是十几代豺狼崽长成的时间之前,血舌部族是最受血瀑女士恩宠的仆从,最犀利的爪牙。部族势力庞大,全副武装的豺狼人蛮兵就有五百个,一百个盗猎者,还有好几十的巫蛮和德鲁伊,追随女士的食人魔和兽人也归入血舌部落统辖。
北到米拉尔河,南到深水城,每一个行走在商路上的商团都要对血舌上贡,每座商路附近的城市都受过血舌的通牒,豺狼人争先恐后把掠夺的财宝奉献给血瀑女士,金币淹没了母龙的前爪。
每当霍克充满怀疑地追问,为什么现在部族填满肚子都这么难?父亲就会讳莫如深的说,多次战斗之后,女士和周遭城镇得到了一个叫“契约”的东西,然后就把龙巢迁移到北方山脉。但她并没有舍弃血舌,只是要求部族不许扩张,不许进攻城镇,留在峭崖岗等待她归来。
这一等,把血舌从长路霸主等成了风烛残年。
长大后的霍克明白了,女士早就放弃他们,但父亲总是冲他尖嚎,女士会回来的!他们并没有被忘记。
确实啊,没有忘记,霍克讽刺地想。她的子嗣每年都会飞到部族上空,几声咆哮之后,部族就要献上抢来的物资作为税金,然后在父辈眼巴巴的渴求中扬长而去。当他的父亲老朽不堪的时候,霍克忍无可忍,拿起自己的链枷勒死了他,撕掉他的左耳,摘下象征首领的钉环。然后在夜里潜入其他竞争者的帐房,干脆利落了结他们,第二天他理所应当成为了血舌的首领。
一大帮鬣狗脑袋的豺狼人聚集在营地中央,等待着霍克的命令。
霍克甩动链枷柄敲响铁盾,把注意力吸引过来。“我们没有食物了!”
他的第一句话就让群狼眼睛发绿。
“商人们不再畏惧我们,他们宁可把钱交给佣兵,保护自己的马车和货物。那些身着链甲,训练有素的战士越来越难对付。我们只能趁着夜色,跨过荒原,冲进南方的伐木营地和村落,杀死几个倒霉的伐木工和农夫,抢走他们那点可怜的积蓄。耶诺古在上,那点钱连支付给女士的税款都不够。”
“母龙放弃血舌一百多年了,我们为什么还要一边上税,一边遵从她的的限制!不许扩张,不许掳掠村镇!”
“这样的日子够了,够了!从今天开始,血舌再也不是血瀑女士的随从,我们为自己而活!”霍克尖声高喊,黄浊的唾液流满整个吻部,他伸出长舌头吸溜一下。
一个个子特别高大的灰皮豺狼人喊:“那绿龙来了怎么办,蛆虫霍克。”
“闭嘴!旦泽你这蠢蛋!”霍克猛抡链枷,“这几十年来从没见过他着陆,龙只有飞的时候厉害!他下次再来,我就用捕网和链枷活捉他!我要做第一个吃龙肉的豺狼人,从今天开始,不许叫我蛆虫。”
他长出一口气,吼道:“叫我,食龙者霍克!”
场面出现了尴尬的沉默,鬣狗头们面面相觑。
霍克暗骂一声,“现在,所有能打仗的跟我来,目标西边的地精匪帮,让我们吃光他们的每一根骨头!”
“食龙者!”“食龙者!”“食龙者!”群情激奋,不是因为热血,而是因为饥饿。
豺狼人们用藤条绑紧发霉的皮甲,磨亮钝头短枪,身后跟着饥肠辘辘的雌性豺狼人,她们干瘪的奶子都挤不出汁水喂给幼崽。乱糟糟的部族出征了,一路伴随着神经质的呼喝和疯狂分泌的唾液,杀向一个用窝棚和地坑搭建出来的地精匪帮。
地精匪帮的头头是个粗矮雄壮的熊地精,两个鼻孔比手指头都粗,老远就听到豺狼人们的号角,吆喝着让地精们备战,自己拿起锯齿长刀迎敌。
霍克冲在最前面,链枷挥舞三圈朝着熊地精砸落,砸在后者的臂盾上高高弹起。熊地精一刀把霍克劈了出去,豺狼人持盾的手颤抖发麻,挣扎着爬起身。外强中干的血舌部落冲向营地,地精们没有肉搏的血性,拿起短弓、投石索,弹如雨落。虽然缺乏准头,但是四百多个地精的数量足以弥补精准,又占据高地,豺狼人的势头被遏制。
霍克一个测滚翻躲过巨齿长刀,红着眼睛直呼哧。
熊地精用粗鄙的巨人语骂咧咧:“骨瘦如柴的狗崽子,不去舔你们的母龙主子,却跑来找死!”他一脚蹬在霍克胸口,疼的豺狼人喘不过气。
霍克半是绝望半是狂怒的嘶吼:“我是食龙者霍克!啊啊啊啊……啊?”
视线一暗,熊地精和霍克仰头看天,一个绿色的庞然巨物从天而降,正落在熊地精的头顶。霍克能听见熊地精脊椎寸寸断裂的声音,血水内脏像是被拍扁的番茄一样四溅。
斯坦德路看着霍克:“你们这帮土狗让我好找,嗯?我踩到了什么,臭死了!”
远处的地精们目瞪口呆,看到首领身死,顿时炸开了锅,仿佛一千只鸭子叽叽喳喳。